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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环境物质的管理


RoHS命令相关信息


ROHM的全部产品都符合RoHS命令。*

* 对于用户另有要求的部分定制产品除外  

 

ROHM的产品不会有意使用RoHS指令禁止使用的铅、汞、镉、 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 所以所有产品均符合欧洲WEEE*1(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 RoHS*2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指令的要求。
不符合RoHS指令要求而含有铅的产品,在是否符合RoHS指令要求的说明部分专门标明了原因,供查找适用产品时参考。

*1 WEEE(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电器、电子产品废弃物指令:有关电器、电子产品废弃物循环使用的指令。生产商必须适当处置自己公司的产品,在设计、生产新产品的同时,应该考虑对于废弃物的利用。

*2 RoHS(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特定有害物质使用限制指令:对于电器、电子产品在有害物质使用上的规定。(限制使用的六种物质(镉、铅、水银、六价铬、PBB、PBDE)。



ROHM早在WEEE第一稿草案出台前一年1997年6月就设立的无铅化项目,并实施了技术开发标准化。随后,分别在2000年实现了分立式半导体、无源元件;2001年实现了LSI的端点、电极部分的无铅化,从2001年12月起,开始批量生产LSI、晶体管、二极管的无铅化产品。在经过了两年半时间对于无铅化技术、质量和可靠性的反复评定后,2004年5月,除了客户要求含铅产品外,所有半导体产品和无源元器件的生产线,都能够完全符合RoHS指令的生产要求。

在符合无铅、RoHS指令产品的调节方面有困难的客户,一定请考虑一下我们公司的产品。



有害环境物质的管理

全世界都在加强对有害环境物质进行管理的法律规章制度,已经出台的有2006年7月颁布的RoHS指令、2007年3月颁布的中国版RoHS指令;2007年6月欧洲施行REACH(与化学物质的登记、评价、批准及限制相关的规则),要求制造不会损害地球环境的产品。


在此加强法律规章制度的潮流中,ROHM又进一步建立了以「不接受」、「不使用」、「不出产」禁用物质为目标的有害环境物质管理制度,以便能够生产提供让用户放心使用的产品。



有害环境物质的管理


在ROHM,除了RoHS指令禁用的6种物质之外,又规定了65种禁用物质,包括其他环保法规限制的物质和本公司禁止使用的物质。 对这些禁用物质,ROHM制订了绿色供货标准,要求所有向本公司供货的交易者提交不使用禁用物质的保证书。
另外,对于从供货对方采购来的材料、零部件,各生产基地都配备有荧光X射线设备,定期检查有害环境物质的含量状况。 就这样,ROHM建立起了禁用的有害环境物质「不进入ROHM集团」的体制。 对于供给用户的产品,ROHM也在本公司的质量保证部分析室使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光光谱分析仪(ICP-AES)进行分析。也就是说,ROHM还建立了「ROHM集团不出产」含有有害环境物质的体制。

 
  ISO/IEC17025
▲ISO/IEC17025(JISQ17025:2005)的认定注册证
▲能够精密分析禁用物质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光光谱分析仪
(ICP-AES)

▲荧光X射线分析仪(XRF)